定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新建石家庄至雄安新区铁路工程(定州段)临时用地的批复定资规临占〔2025〕02号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石雄铁路SXZQ-3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你单位报来的《新建石家庄至雄安新区铁路工程(定州段)临时用地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临时使用子位镇木佃村、东丁社区、寺底村、西丁村、西丁庄村、子位一村、子位二村,李亲顾镇东丁庄村、楼底村、赵家庄村、沙河河道范围内的集体和国有土地6.0328公顷,用于新建石家庄至雄安新区铁路工程(定州段)的材料堆放区、施工便道、表土堆放区等的临时使用。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4年(2025年7月7日-2029年7月6日)。
三、你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批准的临时用地范围内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不得改变临时用地使用用途;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
四、临时用地期满后,应严格按照已批准的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完成土地复垦,报经我局验收合格后,及时交还土地权利人,不得形成土地资源闲置浪费。临时用地使用期间,如需永久使用的,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五、你单位应及时向税务部门缴纳耕地占用税。
定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