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收回定州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公示
原定州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地块,位于建设街东侧,面积15.71亩。根据城市规划需要,现上级主管部门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将定州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退回市政府。我局拟代市政府收回15.71亩土地使用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拟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特此公示
定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