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2025年定点培训机构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提升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工作,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高标准完成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根据《河北省“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冀人社发〔2022〕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采用专家评审方式择优增加2025年定点培训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原则
结合我市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劳动者就业需求,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平等竞争、择优认定”的原则进行认定。认定定点培训机构的有效期一年,根据培训机构工作完成、绩效评价等情况实施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培训质量。
二、认定范围
经审批部门批准设立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未满一年的机构不在认定范围)。根据实际工作需求确定不高于5家(含5家)。
三、认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培训任务所必需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师资队伍,每个职业(工种)专兼职教师不少于2人;
2.能够面向社会开展职业培训,开展培训专业(项目)应在办学许可核定范围内;
3.培训机构规章制度健全,能够对培训对象提供必要的后续服务;
4.无违法违纪行为和未了结的法律、经济纠纷;
5.在2024年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质量评估中认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申报材料
1.《定州市2025年定点培训机构申报表》;
2.公办事业单位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批准成立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培训机构需提供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法人证;
3.办公、教学、实训场地的证明材料,其中自有场地应提交房屋产权证书,租赁场地应提交租赁协议(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提供建设立项证明,购买合同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租赁场地的租赁截止日期不应早于培训实施期限);
4.管理人员和师资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其中职业技能培训教师需持有与培训专业相符或相近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者中级职称以上证书,培训资质等级需高于培训等级;
5.承担过各级各类政府补贴性培训经历及佐证资料;
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并扫描后按顺序以PDF格式文件报送。
五、认定流程
1.本次认定将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申请机构需将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网络报名邮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同时需准备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待现场考察评估时递交。
报名起止时间: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29日 12时
网络报名邮箱地址:dzsrsjzjk@163.com
2.市人社局组织专家对培训机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进行现场考察评估,提出评估意见。
3.现场评估合格后,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4.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申报培训机构进行综合评审排序后择优确定不高于5家(含5家),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结果。
5.市人社局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培训定点机构认定的过程进行监督。
联系人及电话:赵帅 2589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