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4年第35号
北城区新立街社区、东大街社区及有关居民:
定州市第2024年度第22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12月28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438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市征收集体土地1.6012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438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25日
二、被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号地:北城区街道办事处 新立街 1.4820公顷 (全部为建设用地)、东大街社区0.1192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二)范围:东至贡院、东大街;西至新立街、中心街;北至新立街、市委家属院;南至道路。
(三)用途: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城镇道路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四、工作安排
由定州市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定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