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定州市2024年度批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定州市第二中学北侧土地两宗,宗地1(东至奇连屯,西至奇连屯,北至奇连屯,南至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屯社区);宗地2(东至奇连屯,西至奇连屯,北至奇连屯,南至奇连屯),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教育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社区土地2.1535公顷(宗地1面积0.4861公顷、宗地2面积1.6674公顷)。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征地范围位于我市第Ⅳ区片,区片价标准为7.9万元/亩。具体补偿标准以市政府批复的《关于定州市第二中学项目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为准。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集体机动地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农用地按照不低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1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奇连屯社区居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定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29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 磊 联系电话:0312-2334626
地址:西城区街道办事处
定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