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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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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城区大屯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定州市2024年度批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定州市第二中学北侧(东至大屯,西至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至奇连屯,南至定州市第二中学)集体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教育项目建设。

二、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社区土地3.3286公顷。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征地范围位于我市第区片,区片价标准7.9万元/亩。具体补偿标准以市政府批复的《关于定州市第二中学项目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为准。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集体机动地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农用地按照不低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1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大屯社区居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定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1129日至20241229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

特此公告。

 

联系人:       联系电话:0312-2334626

地址:西城区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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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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