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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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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区总司屯社区及有关居民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定州市2024年度批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村北东至自来佛街、西至定瓷工艺研究所、北至总司屯地、南至创新路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文化用地建设。

二、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总司屯社区土地0.3441公顷,全部为农用地。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规定,征地范围位于我市第III区片,区片价标准12.5万元/具体征地补偿标准依据市政府批复的《关于气象局东侧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经营权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农用地按照不低于征地区综合地价的1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总司屯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定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918日至20241018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立根              联系电话:0312-7907251

地址:北城区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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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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