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4年第25号
北城区总司屯社区及有关居民:
定州市2024年度第2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6月1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248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市征收集体土地3.3188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248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6月1日
二、被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号地:北城区区街道办事处 总司屯社区 3.2979公顷(其中农用地1.3552公顷、建设用地1.9368公顷、未利用地0.0059公顷)
2号地:北城区道办事处 总司屯社区 0.0209公顷(全部为农用地)
(二)范围:1号地位于五馆一中心西侧(东至定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西至总司屯村村地,北至科研路,南至锦绣路);2号地安喜大街西侧(东至定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西至定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北至新一中,南至定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建设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9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四、工作安排
由定州市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定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