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权威发布  >> 通知公告
定州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5    来源:     
【字体: 】    打印
 北城区东门街社区及有关居民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定州市2024年度批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中山路南土地3宗,宗地1北至中山路、南至河北宏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至道路、西至居民、东升地产公司),面积0.5711公顷;宗地2北至河北宏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至河北宏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至河北宏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至河北宏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面积0.0203公顷;宗地3(北至河北宏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至河北宏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至河北宏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至河北宏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面积0.0343公顷。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住宅、公园绿地、市政道路建设。

二、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社区土地0.6317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三、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征地范围位于我市第区片,区片价标准273万元/公顷(18.2万元/亩)。具体征地补偿标准以市政府批复的《关于东门街南侧片区改造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为准。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宅基地使用权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置换住房安置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东门街社区居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定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715日至202481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联系人:安士伟          联系电话:03127907251  地址:北城区街道办事处

 

定州市人民政府
2024715

 

关于本站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定州市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1306820002
冀ICP备07026536号   冀公网安备 130682020000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