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定州市2024年批次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清风街东侧集体土地12宗,宗地1(东至道路;西至信用社、居民、高胜轩;南至马道街社区;北至都府营社区),面积约1.7207公顷;宗地2(东至马道街社区;西至清风南街生活小区;南至河北盛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至马道街社区),面积约1.1849公顷;宗地3(东至道路;西至马道街社区;南至河北盛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至马道街社区),面积约0.0041公顷;宗地5(东至马道街社区;西至马道街社区;南至马道街社区;北至马道街社区),面积约0.0055公顷;宗地6(东至河北盛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至居民 ;南至回一社区、都府营社区;北至清风南街生活小区),面积约0.1725公顷;宗地7(东至马道街社区;西至马道街社区;南至马道街社区;北至马道街社区),面积约0.0111公顷;宗地8(东至道;西至马道街社区;南至清风南街生活小区;马道街社区;北至马道街社区),面积约0.4727公顷;宗地9(东至道;西至马道街社区;南至马道街社区;北至马道街社区),面积约0.3931公顷;宗地10(东至马道街社区;西至马道街社区;南至马道街社区;北至马道街社区),面积约0.0413公顷;宗地11(东至马道街社区;西至河北盛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至马道街社区;北至马道街社区),面积约0.0005公顷;宗地12(东至居民;西至都府营社区;南至都府营社区;北至河北盛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面积约0.0275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住宅、城镇道路和公园绿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7月16日开始,由南城区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2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定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