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定州市800兆瓦集中式风力发电保障性(50兆瓦)并网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东至翟城村地、西至翟城村地、南至翟城村地、北至翟城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定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定州市800兆瓦集中式风力发电保障性(50兆瓦)并网项目核准的批复》(定行审项核许[2024]年001号),用于定州市800兆瓦集中式风力发电保障性(50兆瓦)并网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0476公顷,详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三、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征地范围位于我市第Ⅴ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17万元/公顷(7.8万元/亩)。具体补偿标准以市政府批复的《关于定州市800兆瓦集中式风力发电保障性(50兆瓦)并网项目安置补偿方案》为准。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二轮承包经营权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
社保措施: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按照不低于征地区片价的10%的标准缴纳社保费。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翟城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定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6月27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 鹏 联系电话:0312-2622317 地址:东亭镇人民政府
定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