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拨付DZSWX-2023-001职业技能培训及认定考核补贴资金的公示
根据《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定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技能培训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定人社通〔2023〕20号)文件要求,定州市卫生中等专业学校于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8月5日举办育婴员DZSWX-2023-001培训班1期,培训人数48人,河北省婴幼褓育服务协会于2023年11月28日为定州市卫生中等专业学校育婴员初级28名学员进行认定考核,取得证书20人。
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2022版)的通知》(冀人社字〔2022〕228号)文件规定:“第四类:初级工原则上不低于100课时,初级补贴金额1000元”。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技能培训提质增效行动的通知》规定:培训合格后,已实现就业的(3个月内),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未实现就业的,取得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仅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新职业<工种>)的,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现申请拨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16000元。
育婴员培训补贴:20人×1000元/人×80%=16000元
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技能培训提质增效行动的通知》(冀人社字〔2023〕65号)文件要求“对同一职业等级初次职业技能认定考核并取得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书)的参训人员给予职业认定考核补贴”。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技能人才评价职业分类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291号)文件规定,育婴员属于第四类,初级工认定收费标准为210元/人,现申请拨付认定考核补贴资金4200元。
育婴员认定考核补贴:20人×210元/人=4200元
现对申请补贴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5日。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向人社局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312-2589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