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区都府营社区及有关居民: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定州市2024年度批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中兴路北侧集体土地两宗,宗地1位于王快干渠北侧(东至马道街社区、南关社区,西至都府营社区,北至马道街社区,南至道路、南关社区),面积0.2372公顷;宗地2位于王快干渠南侧(东至南关社区,西至马道街社区,北至王快干渠,南至南关),面积0.3022公顷,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道路、公园绿地、特殊用地和文化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社区土地0.5394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征地范围位于我市第Ⅰ区片,区片价标准为21万元/亩。具体征地补偿标准依据市政府批复的《关于马道街南侧片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方案》执行。
四、安置对象和安置方式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宅基地使用权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置换住房安置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都府营社区居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定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28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联系人:侯 涛 联系电话:0312-2312701
地址:南城区街道办事处
定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