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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赵村)
发布时间:2023-11-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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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安路赵村及有关居民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曲港高速定州西互通至高新区连接线工程(旭阳路)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西甘德,西至韩家庄,北至赵村,南至赵村)的土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道路建设。

二、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5.9005公顷,全部为农用地。

三、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111.75万元/公顷(7.45万元/亩),计659.3809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青苗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方式为货币,按照《定州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试行)执行具体征地补偿标准以市政府批复的《旭阳路长安办段土地征收方案》为准。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经营权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赵村村民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定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永青         联系电话:0312--2593124

地址:长安路街道办事处

 

 

定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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