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请2023年第二批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助资金的公示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外出务工就业,按照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冀巩固拓展办发〔2023〕6号)要求,需为我市外出务工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补助标准为:跨省务工300元、省内市外200元,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交通补助。
经村统计、乡镇复核,并报市乡村振兴办审核,符合2023年第二批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发放条件的共750人,所需资金20.05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9月27日,举报电话:0312-2589831。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