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的公示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冀人社发〔2020〕9号)文件规定,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毕业学年高校生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登记就业(毕业学年高校生除外)、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项目5000元。经审核,现有2人拟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资金共计10000元。
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文件要求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自2023年9月12日至9月15日
监督电话:0312-2589528
附件:一次性创业补贴花名册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