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3年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档案邮寄及存放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档案邮寄及存放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现将有关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档案邮寄及存放的相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档案邮寄填写信息注意事项
1.收 件 人:人社局206室
2.收件单位: 定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地 址:河北省定州市中山东路473号
4.电 话:0312-2589177
5.邮 编:073000
二、办理存档业务注意事项
携带档案、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定州户籍)、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本科及以上),到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6室办理存放手续。
三、其它注意事项
(一)按照《关于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5〕39号)规定,只接收全日制高校通过“邮政EMS标准快递”形式转递的高校毕业生档案(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专用档案封皮)。对涉密高校、涉密专业和到涉密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应通过邮政机要通信或派专人转递。
(二)档案袋需完好无损,不得私自拆开。若档案已由学校寄给定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则不需携带。
(三)学校直接将档案邮寄回原籍的不算正式存档,需毕业生携带上述资料到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6室办理档案存放手续。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