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2021年度耕地轮作工作公示说明
定州市耕地轮作工作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1年度耕地轮作休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发〔2021〕50号)要求贯彻落实,财政对承担自愿参与轮作粮油轮作任务合理安排种植结构的农户、家庭农场、种植专业合作社等进行补助。耕地轮作每亩补助150元。
按照先实施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程序进行,现对各乡镇统计报送的参与耕地轮作的农户、家庭农场、种植专业合作社名单予以公示监督。公示7天无异议后补助资金兑现到实施轮作的农户或经营主体。
具体名单见附件。
监督电话: 0312-2330992
0312-2330995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