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单位招用军队退役人员申请地方财政资金的公示
为进一步做好军队退役军人的就业援助工作,按照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军队退役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军队退役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军队退役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军队退役人员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现申请地方财政资金14058711.34元并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1年7月21日至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