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工作制度
定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首席代表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强化对进驻工作组日常管理,规范进驻部门工作人员服务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一站式”服务承诺落实到位,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进驻部门根据进驻事项数量和办件数量,选派确定一名素质过硬、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首席代表,由首席代表全权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的业务审批和日常管理,并负责与大厅及其他进驻部门的工作协调。
第三条 首席代表应熟悉本部门进驻大厅的全部事项和相关业务,须得到所在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和进驻人员管理的充分委托授权,并与所在部门签订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首席代表应认真履行法定程序,不断提高审批效率,积极主动做好本部门政务服务工作。建立首席代表例会制度,每月月末定为例会日,首席代表参加,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凡属大厅事务性工作接受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