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政务服务中心首问首办负责制度
定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首问首办负责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大厅服务行为,提高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首问首办负责制是指服务对象在大厅咨询或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首位接待或首位办理的工作人员应按职责告知、限时处理的制度。
第三条 接受询问的首位工作人员为首问负责人,负责对咨询事项认真解答、领办导办;负责受理或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首位工作人员为首办负责人,负责对申请业务依法依规办理。
第四条 对符合法定条件和规定程序,能当场办理的事项,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事项,应认真登记有关信息,并按规定时限要求对办结日期作出承诺,办结后及时向服务对象回复办理结果。
第五条 违反首问首办负责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