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督办工作;拟订全局工作计划、管理制度;负责公文审核、文电、机要、保密、档案、值班、卫生、安全保卫和局内应急管理;负责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负责局属事业单位财务、固定资产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政务信息工作;负责机关党建、纪检、政风行风建设、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改革任务的组织、协调和督办落实;负责定州市人民政府网信息上传、网民咨询(投诉)回复工作;负责新闻发布工作;负责网络舆情监控、处置应对工作。
联系人:史潮风 联系电话:0312-2589820
联系地址:中山东路473号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506室
(二)基金和规划统计科。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全省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补充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贯彻落实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和年度基金财务报告;负责对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和运行实施监督;负责全市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金内部审计;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投诉和案件查处工作;负责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本系统科技、信息化建设。
联系人:曹亚光 联系电话:0312-2589826
联系地址:中山东路473号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609室
(三)就业促进科。拟订促进城乡统筹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落实促进就业、鼓励创业、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特殊群体就业和就业援助政策;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和规划;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就业管理政策;贯彻落实B类和C类人员来冀工作政策,负责C类人员工作许可证的核发;拟订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及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核发市属中专毕业生报到证,办理高校毕业生报到手续;负责市“三支一扶”志愿者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省、市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和安置;负责建立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落实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政策;贯彻落实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政策;负责审核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方案;负责建立失业登记制度;承担失业统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干部人才援派及管理。
联系人:张少辉 联系电话:0312-2589879
联系地址:中山东路473号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617室
(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才工作有关目标,参与全市人才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承办有关人才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政策;负责相关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推荐、培养和管理;拟订发挥作用、提高待遇的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博士后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以及相关专家出国培训、组织休假;综合管理全市职称工作;拟订全市职称改革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职称评审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方案的核准;负责初、中级评委会的组建、审批及备案;负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执业)资格的审核和证书管理;负责职称考试考务工作。
联系人:朱闰青 联系电话:0312-2589822
联系地址:中山东路473号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612室
(五)职业能力建设和农民工工作科。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拟订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职业资格管理;承担技工院校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落实技工院校资助工作;对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进行监管;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晋升、培训考核及审核审批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竞赛相关政策;拟订全市农民工管理服务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指导全市发展农民工劳务经济;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综合协调农民工培训;承办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人:赵 帅 联系电话:0312-2589892
联系地址:中山东路473号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616室
(六)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登记管理、岗位设置、竞争上岗、考核奖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承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调配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表彰奖励办法,指导协调政府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全市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管理,拟订享受待遇的相关政策。
联系人:闫宝静 联系电话:0312-2589823
联系地址:中山东路473号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611室
(七)劳动关系科。贯彻落实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用工备案制度和劳务派遣管理办法;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及其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联系人:胡云星 联系电话:0312-2589825
联系地址:中山东路473号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610室
(八)法规调解仲裁科。统筹指导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审查;负责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法律事务和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推进人社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落实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制度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全市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仲裁机构体系建设;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负责局信访和维稳工作;指导系统信访工作;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
联系人:董永雷 联系电话:0312-2589830
联系地址:中山东路473号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09室
(九)工资福利科。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贴补贴、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受奖励、处分、处罚后和疾病等停工期间工资待遇政策;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离休费待遇调整政策;按照管理权限配合有关部门完善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和工资协调联动机制;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在职人员工龄计算、工作年限认定工作。
联系人:彭新明 联系电话:0312-2589828
联系地址:中山东路473号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608室
(十)社会保险科。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职业年金、企业年金政策;负责全市企业特殊工种认定和管理;负责全市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审核工作;负责全市企业职工正常退休审核及工龄认定工作;指导和监督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拟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划、标准;拟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拟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缴费档次和政府补贴等调整方案;拟订征地方案中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工伤认定和工伤预防政策、行业差别费率办法、工伤医疗和工伤康复政策及标准;负责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因工伤残鉴定工作;负责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人:王 凤 联系电话:0312-2589821
联系地址:中山东路473号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613室
(十一)劳动监察科。承担市劳动监察大队负责的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负责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核定、缴存、使用、返还工作;负责监督企业按要求使用农民工工资支付预警平台;牵头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相关工作;对劳动保障权益服务中心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完成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等行政执法职责。
联系人:吕陶陶 联系电话:0312-2301890
联系地址:中兴东路南城派出所东侧
(十二)再就业服务中心。对符合定州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各类失业人员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援助服务;负责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就业工作;负责公益性岗位安置、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以及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的审核申报工作。
联系人:孙 亮 联系电话:0312-2589836
联系地址:中山东路473号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04室
(十三)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统筹城乡促进就业创业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负责全市劳动力资源统计,对本市居住的各类劳动力就业失业情况进行调查、登记、统计和动态管理工作;负责我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开展就业信息收集和发布、招聘登记、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劳务输出等工作,组织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洽谈活动;负责我市人事代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工作;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对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业务指导;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人:王健成 联系电话:0312-2589831
联系地址:中山东路473号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208室
(十四)就业训练中心。拟定劳动力培训就业和转业转岗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镇新生劳动力、农村劳动力,初、高中毕业生就业培训工作;负责有输出愿望的农民工劳务输出前的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负责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工作;负责企业职工转业转岗培训工作;负责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和证书核发工作;负责市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和在我市开展评价工作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监管、质量督导和技术支持等工作;负责对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提供创业培训、政策咨询、项目推荐、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孵化、跟踪扶持、小微企业场地租金补贴等各类创业服务工作。
联系人:申集超 联系电话:0312-2589840
联系地址:中山东路473号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14室
(十五)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办理参保单位和人员社会保险登记、个人账户管理、增减变化、关系转移、社会保险待遇的审核计发支付;负责社会保险稽核检查、部控制和信息披露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进行稽核检查;对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履行服务协议、执行费用结算项目和标准情况进行稽核检查;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管理和财务风险预警分析;负责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信息和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为失业人员提供保险服务。负责失业保险参保登记、申报、扩面、稽核、统计;负责失业人员登记管理;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负责失业人员保险金的审核、发放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王 伟 联系电话:0312-2589961
联系地址:定州市自来佛南街行政审批局大厅二楼综合部。
(十六)劳动保障权益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宣传及维权引导;负责受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提供跟踪服务,反馈办理结果;承担劳动保障争议维护调解辅助工作;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统计及档案整理、归集等工作;做好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工作;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培训;指导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维权中心开展工作;负责劳动者维权领域的信息化建设。
联系人:吕陶陶 联系电话:0312-2301890
联系地址:中兴东路南城派出所东侧
(十七)定州技师学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高等职业教育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举办高技能人才学制教育,培养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人才,促进学生向中高级技工、预备技师和技师转换;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院校师资培训,承担有关技能鉴定、竞赛集训、公共实训、就业服务工作任务;探索校企合作和国际合作办学模式,做好本地人力资源市场、创业孵化基地、职业技能培训基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基地等公共服务要素入驻学院的管理、服务、协调工作;管理学院日常行政事务,推进学院党的建设和工会、妇联、共青团等基层群团组织建设;完成市委、市政府以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人:米海鹏 联系电话:0312-2351199
联系地址:长安路25号
办公时间:(1月至5月、9月至12月,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30;6月至8月,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