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交通运输局机构职能
1、负责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全市城区规划区外的公路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地方性法规,并监督执行。
2、根据河北省和本市的总体布局,拟定城区规划区外的公路发展规划、运输生产、交通工业、科技教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全市公路交通的行业管理和运输组织管理,统一负责全市营业性客、货运输停车站场的建设和行业管理,统一负责长短途客运车辆管理。负责全市道路运输市场、汽车维修市场、车辆技术检测、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指导和管理城乡客货运输的衔接协调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和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建立完善信息、行业联运、服务体系、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5、负责全市城区规划区外公路及其设施(含标志标线)建设、养护及路政管理。
6、负责本辖区内出租汽车和公交车的规划、调控、管理、监督、检查;负责规范出租汽车、公交车的经营行为,维护出租汽车、公交车客运市场和谐稳定,依法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营运;调查、协调、处理乘客对出租汽车、公交车的举报案件;抓好出租汽车、公交车经营者的职业道德、岗位培训和客运服务规范等工作。
7、负责全市公路治安管理,整饬运输秩序。
8、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企业管理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监督、搞好交通系统财务工作,加强审计监督。
9、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思想建设。
10、组织全市公民的交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11、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和抗震救灾、抗旱、防汛等紧急物资的运输进行必要的调控,制定和实施交通战备方案。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定州市清风北路134号
办公时间:夏令时:8:30-12:00 14:30-17:30
冬令时:8:30-12:00 13:30-17:30
负责人:赵威
电话:0312-2312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