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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设置信息
发布时间:2024-09-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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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局机关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提案、信访、统计、政务公开、督查督办、信息化、新闻宣传、舆情管理等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地址:定州市中兴西路120号  联系电话:2660660

(二)法制监察科:承担规范性文件以及制度措施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依法规范执法程序、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行政执法人员资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地址:定州市中兴西路120号  联系电话:2660677

(三)财务装备科:制定实施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科技项目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各类资金和服装管理工作。

地址:定州市中兴西路120号  联系电话:2660659

(四)人事教育科:承担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基层规范化建设、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党群工作。

地址:定州市中兴西路120号  联系电话:2332952

(五)价格监督和反不正当竞争科: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和具体办法。组织实施全市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监管价格收费行为,推行价格、收费公示制度,建立健全价格社会监督和举报制度。拟订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的制度措施和具体办法,组织查处全市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根据上级授权开展反垄断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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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网络交易和合同监督管理科: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参与组织协调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工作。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地址:定州市中兴西路120号  联系电话:2332936

(七)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组织开展相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环境建设。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调解消费纠纷,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承担和指导12315热线的受理、转办、处置、督办及信息的汇总、分析、管理、使用工作。承担电梯应急中心“96365”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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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拟订推进质量强市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提出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措施。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拟订全市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和管理。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事中事后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承担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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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实施安全监察、监督,组织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工作。

地址:定州市中兴西路120号  联系电话:2660691

(十)标准计量科:承担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市级计量技术规范体系建立及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全市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拟订全市标准化管理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地方标准和对标采标相关工作。协助组织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重大违法行为。贯彻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承担全市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认证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落实国家认证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对各类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协助查处认证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国家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全市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规划指导全市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组织对全市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协助查处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

地址:定州市中兴西路120号  联系电话:2660667

(十一)食品安全协调科:推进国家、省、市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督促市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承担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地址:定州市中兴西路120号  联系电话:2660667

(十二)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负责生产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拟订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抽检工作。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查处食品生产违法行为。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地址:定州市中兴西路120号  联系电话:2587819

(十三)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负责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拟订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指导食品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负责食盐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食盐、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制度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食盐生产、经营单位和食用农产品销售单位健全安全可追溯体系。组织查处全市相关违法行为。

地址:定州市中兴西路120号  联系电话:2317776

(十四)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拟订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制度措施,分析掌握全市餐饮服务领域安全形势。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查处餐饮服务行业违法行为。承担全市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拟订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协调全市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指导学校、幼托机构、医院、养老结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以及旅游景区、车站等人员流量较大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地址:定州市中兴西路120号  联系电话:2565166

(十五)药品与医疗器械监管科: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以及鼓励药品、医疗器械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监督实施国家、省药品、医疗器械标准,落实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查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法对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和特殊管理药品的流通进行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的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和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组织开展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和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并依法处置。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落实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地址:定州市中兴西路120号  联系电话:2332538

(十六)知识产权保护与广告监管科:承担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服务、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及保护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承担商标、专利等执法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纠纷调处工作,指导维权援助工作。贯彻落实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政策措施。承担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工作。组织推进商标战略,承担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审核推荐工作。负责商标专利质押登记工作。负责对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拟订并组织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工作。

地址:定州市中兴西路120号 联系电话:2332938

(十七)注册登记科:负责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办理核准企业名称工作;承担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小微企业名录管理工作。负责股权质押登记工作。

址:定州市自来佛街宋街29号行政审批大厅 联系电话:2589102

(十八)信用监督管理科:组织实施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深化改革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地址:定州市中兴西路120号  联系电话:2318315

二、派出机构

(一)稽查局

主要职责:依法查处全市市场和质量监管、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领域的疑难、复杂、大案、要案。依法承办跨区域案件及上级交办、移送案件。负责规范直销和打击传销相关工作。依法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定州市中兴西路120号  联系电话:2339961

(二)基层分局

西城分局、北城分局、南城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长安分局、李亲顾分局、叮咛店分局、东亭分局、清风店分局、明月店分局10个基层分局。

主要职责:根据授权履行辖区内市场监管职责,对辖区内市场主体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辖区内市场和质量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的案件;承担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受理、查办各类投诉、举报案件。依法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西城分局  联系电话:2390189

联系地址:河北省定州市北城区总司屯村西北(香江博仕园东侧)

北城分局   联系电话:2341886

联系地址:河北省定州市北城区总司屯村西北(香江博仕园东侧)

南城分局   联系电话:2390165

联系地址:河北省定州市北城区总司屯村西北(香江博仕园东侧)

经济开发区分局  联系电话:2351051       

联系地址:河北省定州市经济开发区银河大道19号

长安分局  联系电话:2593536

联系地址:河北省定州市长安路街道办事处

李亲顾分局  联系电话:2602345        

联系地址:河北省定州市李亲顾镇李亲顾村

叮咛店分局   

联系地址:河北省定州市叮咛店镇双天工业园区

清风店分局  联系电话:2632315       

联系地址:河北省定州市清风店镇北街

东亭分局   

联系地址:河北省定州市东亭镇政府院东侧

明月店分局  联系电话:2642143

联系地址:河北省定州市明月店镇明月店村北

 

办公时间:夏令时8:30-12:00,14:30-17:30

冬令时8:30-12:00,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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