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9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定州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定政办字〔2022〕102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政策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基本养老服务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不断探索发展起来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2〕42号)精神,省政府办公厅于2022年7月20日下发了《关于印发河北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2〕105号,以下简称《通知》),为落实好《通知》精神,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市民政局研究起草了《方案》,在充分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审定,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方案》明确了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包括5部分13项内容。一是发布实施《定州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二是主动响应精准提供服务。包括建立服务对象动态识别机制和精准服务不同老年群体。三是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包括建立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加强基本养老服务资金保障和完善多渠道保障机制。四是增加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包括统筹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强化公办养老机构保障作用和支持普惠养老服务发展。五是提升基本养老服务质量。包括强化家庭赡养能力、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品质、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和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内容。《方案》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检查和营造良好氛围三方面组织保障要求。
三、出台意义
基本养老服务是由政府主导提供、旨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必需的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务,包括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内容。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是通过列清单的方式来明确基本养老服务谁、怎么服务、由谁提供这些问题。《方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坚持“基础性、普惠性、共担性、系统性”原则,为加快我市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和要求,确保服务清单落实无缺项、人群全覆盖、标准不攀高、财力有保障、服务可持续,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