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作为简化行政审批的重要方式,以承诺书代替申请材料或现场勘验等环节,能够大力推动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9月24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冀政办字〔2022〕126号 ),进一步加大告知承诺制改革力度。市审批局起草完成《关于深化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告知承诺制事项范围。明确将风险可控、纠错成本低,且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范风险、不会产生严重危害后果的30项行政许可事项,纳入告知承诺制改革范围。
(二)规范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提出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有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三)规范实施标准,统一告知承诺文本。采取“承诺限期补齐补全”“承诺代替申请材料”“承诺免于实质审查”三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申请人自愿作出限期补齐补全、符合容缺条件、材料真实有效等书面承诺,审批部门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四)推动线上线下业务融合。各行政审批实施部门要及时更新办事指南,推动审批应用系统改造升级,实现一般审批程序和告知承诺审批程序“双轨制”运行,确保线上线下的事项、材料、流程、时限等标准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统一、监督统一。
(五)强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严格执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的告知承诺信用信息记录、信息推送、信用修复、异议处理工作机制,将申请人承诺信息及履行承诺情况全面纳入信用记录。根据信用风险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包容审慎监管。
三、出台意义
《工作方案》出台后,将进一步加大告知承诺制改革力度,在更大范围和更多领域简化审批,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政府管理理念和服务方式真正向宽进严管、高效便民、公开透明转变,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和可预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