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办法》政策解读
为不断创新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推进绿色建造方式,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我市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办字〔2019〕66号)精神,制定《定州市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办法》。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定州市建筑工程质量水平,完善工程参建单位质量保障体系,结合省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若干措施的通知》及定州市政府领导批示“住建局牵头,制定我市具体落实意见,明确分工,经政府研究确定后落实”,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定州市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办法》共22章内容:总则、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落实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责任、强化工程招投标管理、强化工程设计源头把控、强化建筑市场信用评价机制、强化工程质量奖惩机制、强化工程质量监督制、强化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强化工程建设高标准引领、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推行绿色建造方式、推行建材质量责任追溯机制、健全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制、建立既有建筑拆除管理制度、试行工程质量保险、推动全过程工程咨询、推动建筑师负责制、探索工程质量社会监督机制、引导科技创新驱动、其他。
三、出台意义
为了进一步促进2020年建设工程质量提升工作,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提升专项行动部署,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工程内在质量,防范和减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发生,构建常见问题专项治理长效机制,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并切实取得成效,提高工程质量群众满意度,提高全社会对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的关注度和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