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州市疫苗管理市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发布机构: 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定政办〔2020〕17号
-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10日
- 有效性:有效
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州市疫苗管理市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疫苗管理工作的领导,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定州市疫苗管理市际联席会议制度》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 定州市疫苗管理市际联席会议制度
2. 定州市疫苗管理市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1
定州市疫苗管理市际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疫苗流通、质量安全、供应储备、预防接种、补偿赔偿等重大问题;定期分析疫苗安全形势,会商研判疫苗案件办理、信息发布;提出加强和改进疫苗监管工作的意见;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卫生健康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不再另行报市政府批准。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定州市疫苗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及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2
定州市疫苗管理市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赵 捷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高 明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副召集人:吴永生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炳辉 市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
成 员: 平均成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王青虎 市科技局主任科员
王 华 市司法局主任科员
李少卿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曲 波 市公安局副局长
平会英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康宪军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袁建功 市委编办副主任科员
孙 茜 市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定州市疫苗管理市际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吴永生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