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障工业企业正常生产。落实属地责任,在发生疫情时,对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实行闭环生产,指导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实现企业不停工不停产;实施部门间互认联动和协调协同机制,建立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将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重点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头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市级及以上绿色工厂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保障其在环保达标条件下不停产不限产。(市经济开发区、市科学技术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二、推进惠企政策措施落地。组织开展“一起益企”和工业诊所“巡诊服务”等系列助企纾困活动;依托“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为企业纾困解难,推进惠企政策落地落实。落实我市出台的《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力促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35条措施》等政策,促进各项惠企政策落地见实效。(市科学技术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济开发区负责)
三、解决项目建设瓶颈制约。充分利用“企业110”微信群交流平台,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工业经济发展;落实规上企业和重点工业项目包联帮扶责任机制,逐企调研走访项目进度,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早入规,形成增长动力源,壮大工业经济总量。(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济开发区、市科学技术局、市统计局、市行政审批局负责)
四、支持科创服务平台建设。对评定为河北省级研发机构(A级)的企业补助3万元;对首次认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国家级、省级一次性分别补助20万元、10万元。对建设完成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补助10万元。对列入省级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重点项目的企业补助10万元。(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负责)
五、扶持规模企业上档升级。对入统的工业企业(规下升规上及新建入统企业)给予5万元补助。技术改造项目,按实际购置设备有效投资额的8%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对获评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分别补助20万元、10万元。对列入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的,分别补助2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示范企业称号的分别补助20万元、10万元。(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金融服务支持力度。围绕汽车及零部件、体育用品等重点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头部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优质企业开展上市辅导,帮助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金融机构落实支持工业企业、中小微企业有关融资优惠政策。(市金融办、市科学技术局、市经济开发区、人行定州市支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