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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关于稳投资的六条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0日 信息来源: 字体:
 一、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围绕国家政策导向和重点支持方向超前谋划一批网络型、数字型、城市、农业农村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同步完善项目立项等前期手续,为今后争取上级资金政策支持奠定基础;同时,结合本辖区实际、本部门职能,聚焦我市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再谋划储备一批优质产业项目动态完善项目清单6月底前将年度投资计划全部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年内新增省重点前期项目3个以上。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
  二、畅通审批“绿色”通道。市政府组成工作专班点对点为项目提供“保姆式”代办审批服务。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实行项目在线申报、在线审批、在线政策解答、在线评审等。鼓励采用容缺后补审批方式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街道)负责〉
  三、强化项目服务保障。凡纳入环保正面清单的重点项目在满足环保要求的情况下实行全过程“不停工、不检查、不打扰”。新建项目能耗强度低于当地且不高于全省“十四五”末目标值的一律不受能耗增量指标限制。对纳入国家和省级规划的重大项目实行能耗单列。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街道)负责〉
  四、多渠道争取中央资金。精准对接国家扩大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及早做好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等新增领域专项债券项目筛选申报工作。加快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6月底前发行完毕力争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加强同上级对口厅局沟通对接,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负责)
  五、保障项目顺利施工。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鼓励实行闭环管理和专用通行证制度。保障工地用料和物资鼓励在满足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利用边远和空闲场地统筹建立砂石料储备场库和混凝土供应站满足域内建设工地20日以上用料需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负责〉
  六、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进一步放宽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等领域准入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外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支持民间投资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鼓励具备长期稳定经营性收益的存量项目采用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将收回资金按规定用于再投资,定期向民间资本推出优质项目。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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