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悝(公元前455-前395),即李克,中山(今定州)人,战国时法家、政治家。子夏弟子。魏文侯攻灭中山,封太子击(即魏武侯)为中山君,李克辅佐太子击治理中山,出任中山相。
在治理中山过程中,要求各县县令呈报赋税应讲求实际,不能虚报,不听“窕言”,不受“窕货”。曾建议魏文侯“食有劳,禄有功,使有能,赏必行,罚必当”,“夺淫民之禄,以来四方之士”。并提出选拔相国的标准。经济上推行“尽地力”和“善平籴”的政策,鼓励农民精耕细作,增加产量,国家在丰年以平价购买粮食,荒年以平价售出,以平粮价;主张同时播种多种粮食作物,以防灾荒。政治上实行法治,废除维护贵族特权的世卿世禄制度,奖励有功于国家的人,使魏国成为战国初期强国之一。《汉书·食货志》录其农作规划,一家五口,治田百亩,亩收一石半,为粟百五十石,除十一之税十五石,余百三十五石。乃是全家衣食和解决病困以及赋敛等开支的根本。官府严重关切岁收丰歉,善于运用价格杠杆实施平籴与出粜,取有余以补不足,使农户不致轻易贫困破产。他的谋划付诸实施,魏国于是富强。他还汇集当时各国法律编成《法经》,是我国古代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法典,现已失传。其言论见于《汉书·食货志》《晋书·刑法志》等。《汉书·艺文志》著录《李子》三十二篇,已佚。《汉书·艺文志》著录《李克》七篇,已佚,有清马国翰辑本。
司马迁《史记》卷74《荀卿传》:“魏有李悝,尽地力之教。”又卷129《货殖传》:“当魏文侯时,李克务尽地力。”又卷30《平淮书》:“魏用李克,尽地力,为强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