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拨付2021年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的公示
根据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定政发[2020]5号)中:“三、促进劳动者多渠道就业创业 (九)‘企业引进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研究生且签订2年以上(含2年)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按每人3000元、8000元标准给予吸纳就业补助’。”
经审核,现河北国华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吸纳就业高校毕业生本科学历人员4名,研究生学历人员2名,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拨付资金共计28000元。
公示期限:2021年11月29日—2021年12月3日
监督电话:0312-2589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