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食品安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关于推荐食品安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河北省食安办《关于反馈“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初审结果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定州市食安办组织开展了推荐工作,现对我市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月28日至8月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
电话:0312-2660660;
电子邮箱:dzszfsab@163.com
定州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