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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告知书(生鲜乳收购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1-12-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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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性告知书

 

一、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生鲜乳收购许可证”

二、办理依据:

1、国务院《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2、农业部《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

三、办理材料目录:

1、开办生鲜乳收购站申请。(材料来源:需申请人提供原件3份)

2、生鲜乳收购站平面图和周围环境示意图。(材料来源:需申请人提供原件3份)

3、冷却、冷藏、保鲜设施和低温运输设备清。(材料来源:需申请人提供原件3份)

4、化验、计量、检测仪器设备清。(材料来源:需申请人提供原件3份)

5、开办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材料来源:需申请人提供3份)

6、从业人员的培训证明和有效的健康证明复印。(材料来源:需申请人提供3份)

7、卫生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制。(材料来源:需申请人提供原件3份)

四、是否实地勘察:是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收到申请材料的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六、办理此事项是否收费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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