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 事故风险分析
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3 处置程序
4 处置措施
1 事故风险分析
1.1事故类型
本公司发生火灾事故的主要事故类型有可燃固体火灾、电气火灾、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和容器爆炸。
1.2事故原因分析
1.2.1可燃固体火灾事故原因分析
办公区域内存放的桌椅、纸张等可燃物,遇明火、电气火花等火源,可能发生火灾事故。
1.2.2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原因分析
液化石油气气瓶未检或不合格,连接软管漏气,更换、装卸、使用气瓶时违章操作,可能导致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1.2.3电气火灾事故原因分析
私自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电器设备接线不规范等,可能导致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
工作场所可能由于线路老化、未使用漏电保护器、保护外壳损坏等原因,发生电气火灾事故。
1.2.4容器爆炸事故原因分析
液化石油气气瓶未检或不合格,连接软管漏气,更换、装卸、使用气瓶时违章操作,可能导致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公司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统一指导、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
总指挥不在,副总指挥自动替代总指挥职务。
现场指挥官由总指挥指派。当现场指挥官丧失指挥能力时,总指挥应立即重新指派。
应急值班室设在综合管理部。
应急救援组为公司安全生产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应急救援组的部门构成为:
综合管理部、财务资金部、投融资发展部、法务风控部、企业规划部、工程项目部。
划分为以下应急救援小组:
应急抢险组:综合管理部、工程项目部
应急保障组:财务资金部
医疗救护组:投融资发展部
警戒保卫组:企业规划部
通讯及善后处理组:法务风控部
各应急小组组长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各应急小组成员由相应部门内成员构成。应急救援指挥部体系图如下: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1)总指挥职责:
1)组织指挥公司的应急救援工作;
2)分析紧急状态,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3)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4)与公司外应急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5)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6)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响应级别;
7)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8)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9)向政府有关部门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2)副总指挥职责:
1)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各司其职;
2)向应急总指挥提出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
3)保持与事故现场的直接联络;
4)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
5)组织单位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对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6)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反应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准备状态;
7)根据实际条件,与周边有条件的企业协调,为在事故应急处理中共享资源、相互帮助、建立共同应急救援网络服务。
(3)现场指挥官职责:
1)听取专家意见,指挥现场救援;
2)统筹调配现场应急救援物资(包括应急装备、设备等);
3)指挥、协调各应急救援小组进行现场救援;
4)需要应急撤离,及时报告总指挥;
5)需要外部援助,及时报告总指挥;
6)确认应急解除时机,及时报告总指挥;
7)其他与现场应急救援相关的职权。
(4)应急值班室职责:
1)掌握公司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指挥人员及各应急救援组的联系方式。完善通讯设施、通讯网络等,及时掌握事故发展的最新动态,做出快速反应。
2)掌握公安、消防、医院、应急等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联系方式。
3)负责联系气象部门以得到事故发生地的气候条件、天气预报等情况,以利于科学安排救援行动。
4)负责应急救援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的协调工作;
5)负责应急值班电话的24h值守,接到报警电话后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5)应急救援组职责
1)警戒保卫组
组长:企业规划部经理
组员:企业规划部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疏散事故现场人员、疏导交通、维持秩序、控制事故区域边界人员车辆出入、设置路障和警示标志;负责制定紧急状态下警戒保卫方案和必备器材配置。
2)医疗救护组
组长:投融资发展部经理
组员:投融资发展部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现场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和处理;救护人员必须具备外伤、触电等伤员的急救能力;负责制定紧急状态下伤亡人员紧急救护方案和必备器材配置。
3)应急抢险组
组 长:综合管理部经理
副组长:工程项目部经理
组 员:综合经理部工作人员、项目经理部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分析、报告;负责制定紧急状态下抢险抢修方案和必备器材配置。组织搜救受伤人员和转移设备;负责事故源的紧急处置。
4)应急保障组
组长:财务资金部经理
组员:财务资金部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切断事故点水、电等动力条件,控制动力能源继续释放,采取措施保障救援抢险中所需的水、电等动力条件。负责应急救援中劳动防护用品的供应,负责受伤人员的生活必需品供应;负责联系大型设备吊车等抢险设备;负责调用车辆,运送现场急需物资、装备、药品、伤员等;负责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的现场食宿安排;负责抢险救援其他物资的供应;负责制定紧急状态下运输方案和必备器材配置,以及应急监测等。
5)通讯及善后处理组
组长:法务风控部经理
组员:法务风控部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有:负责保证应急救援系统的有线、无线通讯畅通;负责及时通知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各应急小组组长启动和终止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制定紧急状态下通讯联络方案和必备器材配置。
负责受伤人员及家属的善后处理、安抚、慰问;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做好保险理赔等工作。负责事故救援过程中对外发布关于事故救援的相关信息,掌握外部政府宣传和新闻部门和人员的联系方式。
(6)事故部门职责
1)应急救援指挥部未到事故现场前,事故发生现场职务最高领导迅速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救援;
2)将事故现场的人员、现场布局等情况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做详细汇报;
3)组织本部门应急救援人员开展事故救援,专业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积极协助专业救援人员进行有效地救援,把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认真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
3 处置程序
3.1明确响应级别
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应急响应分为三级:部门级(Ⅲ级)、公司级(Ⅱ级)和社会级(Ⅰ级)。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不论启动哪级应急救援预案,都应该及时向上级单位报告事故和事故救援进展情况。
响应分级示意表
应急响应级别 |
响应条件 |
影响范围 |
控制事态的能力 |
对应预案 |
部门级(Ⅲ级) |
小面积局部的不影响公司内其他部门的事故 |
部门区域内 |
部门内部可以控制 |
现场处置方案 |
公司级(Ⅱ级) |
小面积局部的由现场总指挥判断不会扩大或波及周边企业的事故 |
本公司内部 |
本公司内部可以控制 |
专项/综合应急预案 |
社会级(Ⅰ级) |
内部无法控制的波及所外的事故 |
本公司及周边 |
依靠社会力量才能控制 |
上级部门应急预案 |
3.2事故险情信息报告程序
发生火灾事故或可能发生事故时,当事人、现场有关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员必须立即向事故部门负责人报告,并拨打公司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0312-2332882)报告,24小时应急值班人员负责统一接收事故信息,经现场确认后报告总指挥,由总指挥下达启动公司级应急预案的指令,应急值班室迅速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开展救援。紧急情况下,各级人员均可越级上报,直接上报总指挥,同时根据事故情况及时拨打外部救援电话定州市消防支队119,定州市急救中心120。
3.3事故险情信息报告内容
3.3.1事故报告内容
(1)报告人单位、姓名
(2)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类型
(3)简要经过、人员伤亡及设备损失简况
(4)事故救援和采取的措施
(5)需协助事故抢救和救援的有关事宜。
3.3.2信息报告的方式
(1)通讯工具:有(无)线电话、短信、传真;
(2)人员报告。
3.4事故险情信息报告方式及责任人
岗位员工是事故险情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用大声呼救的方式通知部门经理,部门经理根据事故险情报告给总指挥。
3.5应急响应程序
3.5.1接警
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后,现场人员要立即拨打公司内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和事故部门负责人电话,进行事故情况报告。事故报告基本情况包括:①事故发生的单位(场所)、时间、地点;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害程度、涉及范围;③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④事故发生后已采取的措施及当前事故的抢险情况等。
有需要外部支援的,现场人员同时拨打119、120等外部救援电话。
3.5.2应急响应级别的确定
发生事故后,发现人立即向事故部门负责人报告,事故部门负责人立即组织实施现场处置,如果事故很小,不足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变化,此时为Ⅲ级响应。
如果事故较大,预计事故单位难以控制,事故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向应急值班室报告,请求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应急值班室上报总指挥,总指挥根据情况判断是否启动Ⅱ级响应,根据预案开展应急抢险救援;
若事态继续扩大,所救援力量不足,由总指挥判断并开启Ⅰ级响应,请求社会力量开展扩大应急救援工作。
3.5.3应急启动
确定Ⅱ级响应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做出响应,按照综合/专项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组织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维护好事发区域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员疏散和安置等各项工作,尽全力防止紧急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及时掌握进展情况,随时向公司应急值班室报告。
如果突发事件的事态进一步扩大,应进行扩大应急,启动Ⅰ级响应;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将情况立即上报定州市应急管理局,由上级部门直接指挥,统一协调、调动各方面应急资源共同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3.5.4救援行动
3.5.4.1建立警戒区
(1)根据现场情况及可能扩散到的范围,建立警戒区域,设置警戒标志,派专人警戒。
(2)通往突发事件现场的主要干(通)道除应急处理人员外,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5.4.2紧急疏散
(1)救援人员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将警戒区域内的无关和受伤人员迅速引导、护送、撤离到安全区。
(2)疏散通道和紧急出口标志要醒目并保证畅通无阻。
(3)小组负责人清点人数;
3.5.4.3伤员现场急救
(1)应急救援人员迅速将伤员转移脱离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进行急救。
(2)现场抢救时,伤员及救护人员都应进行适当防护。
(3)经现场急救处理后,及时送医院观察、治疗。
3.5.4.4现场应急处置
(1)在现场指挥官的指导下,采取适当的应急救援器材开展事故应急处置。
(2)事故处理完成后,应急救援人员及时撤离处危险区。
3.5.5扩大应急
在事故抢救抢险过程中,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事件)无法得到有效控制,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向上级机关求救,请求政府部门进行增援,启动上一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扩大的应急响应。上级部门、政府部门联系电话:定州市应急管理局0312-2397712。必要时应急救援指挥部可决定组织事故现场周围人员进行紧急疏散或转移,或请求地方政府组织周边群众进行紧急疏散或转移。
必要时应急救援指挥部可决定组织事故现场周围人员进行紧急疏散或转移,或请求地方政府组织周边群众进行紧急疏散或转移。
4 处置措施
4.1处置原则
(1)发生火灾事故应以“救人第一,救物第二”,“防止扩散第一,减少损失第二”为原则。
(2)发生火灾、爆炸等险情应以“先控制,后处理”为原则,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但如出现爆炸迹象,应立即疏散。
(3)面对突发事件应体现“以人为本、快速响应,快速处置、保证重点”的原则。
(4)在实施救援前要注意风向(必须从上风向展开救援)。
4.2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要求
(1)起火时,发现者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和应急值班室,并尽快使用最近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火灾。
(2)应急值班室接到报警后,应立即报告总指挥,并通知应急救援人员到现场参与救援。
(3)当火势较大,不易扑救时,应立即拨打119报火警,在保障安全前提下,尽可能将着火点附近的易燃易爆物、设备等与火源隔离,同时组织厂房内人员进行疏散。
(4)一般明火火灾、雷电火灾、静电火灾可以使用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器和消火栓进行灭火,也可以使用砂土等进行覆盖灭火;电气火灾禁止使用水灭火,并尽可能在灭火前切断电源;危险化学品火灾,灭火人员使用干粉灭火器或灭火毯进行灭火。在灭火前要判断火灾可能导致爆炸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尽可能将依然易爆物与火源隔离。
(5)现场指挥人员要密切注意各种危险征兆,若遇到火势难以熄灭,着火处火焰变亮耀眼,指挥员必须适时做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现场人员看到或听到事先规定的撤退信号后,应迅速撤退至安全地带。
(6)灭火后,应加强通风,排出房间内的有毒、有害气体。若是电气火灾要在恢复通电前对发生火灾的线路和设备等进行检查和清理。
(7)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隔离和保护,对火灾和爆炸现场进行记录、拍照等,并保存火灾现场,以便于对起火原因进行分析。
4.3爆炸事故应急处置要求
(1)爆炸发生后,立即撤离到安全区域,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和公司应急值班室电话,并立即拨打119、120报警。
(2)应急值班室接到报警后,应立即通知应急人员迅速判断再次发生爆炸的可能性和危险性,并报告应急救援总指挥。
(3)在自身有可靠保障的前提下,撤离爆炸区域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如发现有再次爆炸的征兆时,应立即撤退,来不及撤退,应就地卧倒。
(4)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应尽可能救护受伤人员,帮受伤人员撤离爆炸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