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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定州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版)》和《定州市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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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定州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版)》和《定州市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持续提升政务服务的规范化水平,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汇总编制了《定州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版)》《定州市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版)》(以下简称“两张清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公开公示。“两张清单涵盖了本级保留实施的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征收、其他行政权力等6类政务服务事项541公共服务事项626项。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将“两张清单”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有关部门要及时在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开展事项认领和实施清单维护工作。公开内容包括事项名称、事项编码、事项类型、实施层级、设定依据等。
二、优化办理流程。要进一步简化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办理成本。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列明设定依据、办理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除办事指南明确的办理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条件。
三、推进网上办理。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按照“应上尽上,全程线上”要求,提升政务服务线上办理能力,将“两张清单”所含事项全部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公开运行,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逐年提高网上办理率,逐步实现所有事项网上可办。
、严格事项管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54号)要求,“两张清单”实行统一的标准化、规范化、动态化和公开化管理。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编制、调整、审核、发布、使用等工作,坚决杜绝随意新设、擅自取消、明减暗增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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